第2章 《道梦》系列,对姜文指指点点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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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之就没有这个待遇。
  会遭遇非常严重的审视,甚至可以说歇斯底里的攻击。
  沈三通对此体会很深。
  一路走来遇到无数抹黑。
  他要是不改,按照原本《盗梦空间》主线和故事来拍。
  绝对会里里外外的扒个干净,任何一点漏洞也会被拿出来反复挑刺。
  《盗梦》还有值得玩味的地方。
  男主把回家寄希望于富豪,完成富豪的任务,而不是自己的努力。
  最后,他真的通过完成富豪斋藤的任务,在对方帮助下解除了通缉,获得了回家的机会。
  首先,寄希望于富豪,就是一种幻想。
  对于富豪阶层的幻想,投降。
  其次。
  斋藤和许愿神灯一样,男主完成了任务,就帮助他解决困难。
  斋藤进入梦境,可以理解为拉近富豪和普通人的距离。
  富豪也一样需要冒险,为了成功奔波,一下子心连心了。
  哈哈。
  当然,可以理解,不这样写不行。
  不可能反抗的。
  开玩笑,好莱坞大公司主控的电影,在08年之后,搞反抗富豪。
  非常敏感的话题,不能碰的话题。
  像《好莱坞之狼》写交易员的故事,看似揭露了华尔街的腐朽,实际上传递了一个信息。
  主角和相关的从业者,不聪明,只是好运。
  如果一个不聪明的普通人,也运气好一点,也会成功。
  没有成功,是运气不好。
  向上帝祈祷就行了,不要仇视华尔街。
  很巧妙的视角。
  沈三通要魔改原版《盗梦》的主题和大纲。
  他不喜欢把偷、抢、盗拍的很酷。
  原版《盗梦》,是因为主创自己种族是靠这个发家,有一种劫掠浪漫幻想。
  沈三通要的“盗梦”,他希望是盗跖那种。
  被污名化的“盗”。
  对于反抗不合理秩序的一种污蔑,贬斥为“盗”为“匪”。
  通俗的说,沈三通这一版的“盗梦”,是“道”而不是“盗”。
  不是美化盗,而是这个故事就不是盗窃的故事。
  是通过神秘的梦境,反抗一些人的掠夺,所以被既得利益者污蔑为盗匪。
  现在无法点名,沈三通打算虚化。
  等十年后,可以直接点名。
  沈三通的《盗梦》,奔着系列去的。
  不搞系列实在太可惜,美国提供的素材实在太多。
  美国搞完,可以扒一扒列强。
  一百部都拍不完,实在是地理大屠杀以来,这些拟人玩意,过于大缺大德。
  要看第一部票房成绩。
  第一部成功,沈三通一定要做系列。
  中午。
  沈三通约了姜文吃饭。
  这个时候的姜文很颓废,也低气压,但正好。
  不这样沈三通也不会找他。
  姜文起点,比冯小刚和张艺谋高很多,很多。
  95年,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公映之前,就有投资商找到姜文,成立了阳光灿烂制片公司。
  这家公司和周晓文的大洋公司一起完成了影片的发行。
  不过很快,这个公司就不知下落。
  几乎同一时期,冯小刚也和王朔一起经营过好梦公司,也不成功。
  一直到遇到王中军和华谊兄弟,借助资本力量,冯小刚才开始规模化、有流程地运作自己的作品。
  而姜文并未选择华谊兄弟这样的平台。
  他自己成立了不亦乐乎电影工作室,属于项目式运作。
  姜文拍一部电影,朋友和工作人员就来帮忙。
  电影拍完了,大家也就干别的去了。
  这种工作方式适合姜文的拍戏状态,但也导致他多年来都没有稳定的合作伙伴。
  沈三通看来,这跟姜文的性格和创作理念有关。
  姜文其实有市场理念,但是落实到做法时,却和商业格格不入。
  经常几年磨一剑,没有公司拖得起。
  王中军在《鬼子来了》投过他,比投冯小刚还早,但王中军签冯小刚不签姜文。
  冯小刚可以一年一部,姜文就不行。
  姜文觉得这样自己变成一个拍片机器。
  王中军接受采访《东方企业家》采访谈过,导演要成功,除了会拍电影,会拍好电影,还要看运气。
  平台,合作者,档期和宣传,缺一不可。
  放在今天,姜文毫无计划地超支,或者冒失地和体制较劲,跟不上时代。
  其实就是吐槽《鬼子来了》把他坑惨了,连姜文自己也禁导五年。
  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。
  不分上下手,也没有敬酒之类的,爱吃什么吃什么,爱喝多少喝多少。
  沈三通谈到正题:“老哥,听说你最近和于冬闹得不是很愉快?”
  姜文道:“哎,我害他赔钱了。”
  沈三通道:“确实,赔了很是不少,《太阳》太惨了,不到两千万。”
  姜文和于冬有过蜜月期,《太阳》后离了。
  媒体传过一段时间的“姜于组合”,保利博纳老总于冬被视为“可能成为姜文的张伟平的人”。
  姜文有想法,《太阳》上映的时候,他曾经对媒体表示:很羡慕张艺谋有张伟平这么能帮他的人。
  于冬也觉得姜文是大牛,一拍即合,也想组成“姜于”组合。
  说到底,姜文不是不食烟火的人。
  谁又能不食烟火呢?
  尤其是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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